上一页|1|
/1页

主题:"定金""订金"一定要分清

发表于2015-03-10

“交1000元订金预定了两套房子,但后来我又不想在那里买了,但是房产公司就是不给退订金怎么办?”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新闻110热线”反映,去年年底,他准备买下劳动北路的两套新房,并交付了1000元的订金,但由于其他原因,他又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但房产公司却拒绝退还订金,这让张先生很郁闷。

张先生:“我的订金该不该退”

“房子是去年12月底购买的,当时想买三居室的,但他们说只有两居室的,我觉得不够住,就要了两套两室的。但当时手里钱不多,对方要求先付1000元订金,其他的随后再补。”买房心切的张先生交了1000元订金后,拿到了该房产公司写有“订金”的收据。

但随后几天,张先生又相中了另一个楼盘,一心想买三居室的他打算退掉之前在劳动北路预订的房子。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找到房产公司,说明原因,并希望对方能退还定金,但令张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遭到拒绝。“当时他们说没有三居室的,但我听说其实他们有。我们家人口多,小房子确实不方便。我问过别人,收据上写的是‘订金’可以退,如果是‘定金’就退不了,但现在房产公司死活不退钱。”张先生觉得对方应该理解,并且把钱退给自己。

律师:订金能退 定金不能退

订金、预付款、保证金、小定、定金……在楼市“浅成交期”,购房者都会被要求先期支付上述“名义款项”,以作为后续成交的筹码。但实际的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在交完订金后可能会因为多种原因后悔。那订金真的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吗?

当天上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我市一位律师。“看清楚手里的收据、合同,‘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