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业内提醒:二手房交易勿把房款给中介

发表于2013-10-31

业内提醒:二手房交易勿把房款给中介

 

  近期,太原市房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


违规收取客户交易资金,这种做法很容易给购房者的财产造成损失。对此,业内人士


提醒,二手房交易中不要将房款给中介,购房者可以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资金监管。


  据了解,随着二手房交易增多,中介挪用、侵占购房者房款的事情时有发生。在


二手房交易时,中介要求交易资金要打到中介公司账号上。房款被中介公司挪用、交


易款失踪成为房地产中介机构经常出现的问题。对此,太原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


房地产中介机构擅自收取客户交易资金,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也极有可能


对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业内人士提醒,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手续合法的房产,为了保证交易资金


的安全,可以在房管部门申请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由房管部门作为第三方来进行资金


监管。另外,交易双方还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


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


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等到过户手续办结后,方能买方拿证、卖方拿钱完成交易,也


就相当于购房版的“支付宝”,这样都可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