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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义务报名除了户口簿 还要带哪些

发表于2016-03-23

报名不仅仅是带着户口簿交费而且并不是人都一样,记者根据今年的义务招生方案整理出了各类人员除了户口簿还需要带好的证件材料。

在内有房产的要带好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要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银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购房证明,且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付款时间须在2016年8月25日之前。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都不能作为依据。

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要提供2015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的租房证明。

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要带好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之前。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则需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1年以上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且用工合同的签订时间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

外籍员工、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股权人、持有绿卡的企业家、外省商会副会长以上、高层次人才、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分别要提供商务局开具有关企业证明或人事部门开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城区拆迁户子女要带好拆迁证明材料,这类人员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也可在安置地就近。

此外,新生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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